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内容_气象防灾减灾知识问答
1.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2.气象灾害图标常识
3.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由什么向公众进行科学知识普及
5.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总结
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的开展意义在于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总结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总结
一是3月xx日上午,工作人员xx人到xx镇深入开展?气象科普进农村?活动,向当地农民朋友们仔细介绍了暴雨洪涝、雷电大风、高温干旱、大雾等气象灾害的发生特点、预警知识和防御措施,并针对当地农民需求,制作了农业气象科普宣传材料,布置了气象科普宣传展板,累计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xxxx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xx余人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促进?两个体系?建设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3月xx日上午,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气象科普进社区?活动,下午在老年活动中心广场开展气象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气象灾害防御常识挂图,给广大群众发放气象灾害防御手册,答询群众有关防灾常识咨询,有针对性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提升社区居民气象科学素质和气象灾害防灾自救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3月xx日上午到xxx股份有限公司xxx厂开展?气象科普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气象科普宣传资料的方式,向该企业广大职工介绍如何正确防御雷电、突发性气象灾害等气象科普知识,向广大职工发放科普宣传资料xxxx余份,普及企业职工科学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企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是开放气象现代化设备展示活动,来自实验小学的xxx多名学生在老师在带领下,饶有兴趣地参观了现代化气象设备,学生们踊跃提问,局工作人员热情地解答学生们的提问,讲解气象知识,向学生们播放科普知识教材,并向师生们赠送《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指南》xxx余册,给学生们传授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夯实校园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了校方的高度肯定。
五是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对气象信息员进行培训,同时促进信息员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是通过电视天气预报栏目、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气象日主题和气象科普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促进?两个体系?建设有积极的意义。
篇二: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总结今年?世界气象日?的主题是?世界气象组织?致力于人类安全和福祉的六十年?。为组织好纪念活动,根据中国气象局要求,xxxx省气象局高度重视,联合xxxx省气象学会,认真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多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作协商,对活动组织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省辖市气象局均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领导对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非常重视,王建国局长对活动方案的制定亲自批示,要求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根据要求,成立了以王建国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和参加单位的具体职责,形成了统一部署、分头行动的联动局面,做到了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同时,根据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对各单位筹办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周密研究策划
为加强活动总体策划,提高整体效果,根据局领导要求,局办公室牵头召集省气象学会、科技减灾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研究、周密谋划,制定了《xxxx省气象局2010年世界气象日活动方案》。方案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紧贴当前社会关注的重点,精心组织各种活动,并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活动组织引导,着力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精心安排活动
(一)举办?世界气象日?开放活动。3月21日,在xxxx市局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大院组织开展了?世界气象日?开放活动。活动当天,现场展示了气象应急指挥车、人工增雨火箭、自动气象站等气象现代化设备,布设了60多块关于xxxx气象60年发展成就、气象科普知识的展板,气象台业务平台面向广大市民开放,播放科普宣传片的多媒体会议室座无虚席。同时,气象专家现场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的`咨询,气象科普志愿者为参观者发放《气象知识》、《中国气象报》、《气象科普读本》等宣传材料,并开展了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现场收回调查问卷500余份。丰富多彩的活动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来自xxxx和周边地区的近千市民前来参观,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组织召开宣传贯彻《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座谈会。3月23日上午,以xxxx省名义组织召开了xxxx省宣传贯彻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座谈会,学习《条例》内容,研究宣传贯彻《条例》的方法和措施,对全省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以推动xxxx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xxxx省助理,省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等近30家省直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助理何东成对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不断提升对宣传贯彻《条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针对性。二是要结合实际,突出做好预防工作,突出提升城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突出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突出加强行业和部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三是抓好落实,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协调到位、宣传到位、配套制度和政策到位。
(三)组织召开气象为农服务座谈会。3月23日下午,邀请基层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乡村气象信息员、农业专业大户代表共计20人到省气象局,与省、市、县气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共聚一堂,共话气象为农服务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乡村干部和村民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进一步了解需求,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产生了积极作用。座谈会上,赵国强副局长介绍了气象部门进一步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积极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以及下一步取的措施等工作。
四、广泛开展宣传
对于本次活动,省局办公室积极组织部门内外主流媒体力量,加强了宣传组织策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开放活动现场举办新闻发布会。王建国局长介绍了xxxx省各级气象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着力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等,积极开展的工作和取的有效措施,并接受了媒体记者访和社会公众的现场提问。当天,来自新华社xxxx分社、xxxx卫视、xxxx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到现场访报道,相继发表了《气象台里学科普》、《气象开放日:天气预报出炉不再秘密》、《气象开放日 近千市民体验人工增雨》、《让气象更好地服务生活》、《监测显示xxxx一月零度等温线明显北移》、《农村建房应避免雷击等三种气象灾害》等系列报道。
二是结合召开座谈会,开展相关宣传。在召开宣传贯彻《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座谈会和气象为农服务座谈会期间,邀请社会主流媒体到现场报道,同时也让媒体更加了解气象、支持气象。期间,相继发表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行 遇高温要调整上下班时间》、《xxxx省气象部门拓展农业气象服务领域》、《气象灾害每年卷走我省1%至3%GDP》、《早日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传至?最后一公里?》等报道。
三是精心制作世界气象日主题专栏。在xxxx气象网精心推出世界气象日主题专栏,多方面向社会公众介绍了世界气象日主题科普知识,全面展示了全省各级地气象部门为纪念世界气象日而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此次?世界气象日?活动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对开放活动的协调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创新点不多。三是气象科普知识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协调管理;充分利用科普基地,继续扩大气象科普知识覆盖面;结合世界气象日主题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创新,力求取得更好的效果。
篇三:世界气象日主题系列活动总结一、高度重视,纪念宣传活动有声势
围绕世界气象日主题,以举办座谈会、报告会、讲座、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丰富宣传内容,突出气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争取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二、精心策划,开放日活动有实效
世界气象日对外开放接待社会公众参观活动,是加强宣传的重要形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气象展馆、展厅、科普基地及有条件的开放气象业务场所,通过参观讲解、专家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气象工作,普及气象知识。
三、拓展渠道,媒体宣传工作有内涵
加强与当地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集中优势和宣传力量,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的宣传契机,结合当前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热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向社会媒体平台提供纪念日活动新闻通稿和主题宣传片,举办专题访谈(网络、电视、电台),用报刊专版、专栏、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发布活动信息。通过电道、街头显示屏、公交电视等载体,播放气象科普专题影片,宣传气象科普知识。努力扩大世界气象日纪念活动的公众认知度,着力增强公众应用气象信息的能力,为促进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深入基层,气象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编写、制作或向相关单位联系购买各类气象科普宣传品。要抓住科普宣传的良好契机,集中在世界气象日前后组织气象科普宣传小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活动,送书刊、送展览、送讲座。要结合为农气象服务工作,组织气象信息员交流培训,通过气象信息服务站传递气象科普知识,逐步形成农村气象科普工作常态化。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和总结工作
切实加强对世界气象日纪念活动的领导,制定详细活动方案,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安全,争取最好的宣传效果。
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对下活动的指导,加强工作的交流和联动。世界气象日活动开展期间,江苏省气象局、气象学会网站将开辟气象日专栏,刊载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致辞、科普宣传展板设计稿、以及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文字信息报道等报送省局oa信息交流园地,认真总结今年世界气象日纪念活动效果和经验。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16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郑国光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第三条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本办法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级别。
第四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系统。
学校、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
第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第七条 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布预警信号时除使用汉语言文字外,还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十条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及时传播预警信号,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并标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预警信号的内容,不得拒绝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得传播虚、过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在接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公告,向公众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教育宣传工作,编印预警信号宣传材料,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
第十五条 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所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中的各类预警信号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特点,选用或者增设本办法规定的预警信号种类,设置不同信号标准,并经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标准由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图标常识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活动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市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二、活动重点
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
三、活动内容
1、宣传介绍各类突发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2、宣传介绍应对突发的有效处置方法、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四、活动形式
1、分散宣传。各班刊出宣传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防灾减灾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2、开展演练。5月12日,组织应急疏散训练,全面提高师生员工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
(1)、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安排部署宣传活动的相关工作。
2、实施阶段
(1)、5月9日-12日,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校园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常识和应对处置重特大突发情况,重点对地震、洪水、暴力、火灾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
(2)、5月11日,各班开展一节防灾减灾主题教育班会,宣传防灾减灾常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进头脑。
(3)、5月12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紧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3、总结阶段5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交学校。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2今年5月12日是我国x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具体宣传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并提供书面或电子介质材料。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市、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专题宣传节(栏)目。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民政局、红十字会:负责灾后救济工作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三)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利用课堂、主题活动、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
(四)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
(五)团市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在宣传周开展志愿者服务周宣传活动。
(六)“三防办”:负责三防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七)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八)地震办:负责地震和防震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九)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十)科协:负责提供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的科普资料给各部门作为宣传材料。
(十一)体育局:协助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场地。
(十二)XX区管委会,各镇、区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各村、社区,主要街道、公众场所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互相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灾减灾办公室(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3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5月7-13日,在XX日报、XX电视台专题栏目、重点时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出纪念“5.12”地震一周年特别节目,报道全区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情况。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1日,在XX体育馆、渝西广场分两个组开展街头宣传,集中宣传《突发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安监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5月12日,集中开展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部门:区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
2、5月12日,在永荣镇永荣中学开展一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演练,重点检验区级相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单位:区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永荣镇xxx等相关部门单位。
3、5月7-13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地质灾害救援疏散等专项演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房局,各镇xxx、街道办事处。
(四)举行一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知识专题报告会
5月8日左右,邀请市级防灾减灾专家来永作防灾减灾专场报告会。
牵头单位:区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气象局
参加人员:区级相关领导;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签名等,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区教委
参加单位:区气象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xxx、街道办事处。
3、进社区活动。按照《XX市民政局、XX市xxx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暂行)的通知》(渝民发〔20XX〕33号)文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应急办,各镇xxx、街道办事处。
4、进农村活动。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和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教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区级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xxx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委等部门
(六)成立一支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
结合5.4青年节活动,发动和号召全区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并举行成立仪式。
牵头单位:区团委
配合单位:区应急办、区教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大中专院校等有关单位。
(七)开展一次募捐活动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的;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社会单位、广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X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组长,副区长王建华为副组长,区级相关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方案报区分管领导审定后,逐项抓好落实。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xxx、街道办事处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xxx、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4旅游局“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某城区突发公共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区旅游局将从5月4日至13日组织区内一、二星级饭店开展以“将预防付诸行动,让安全融于生活”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旅游服务接待环境,有效控制影响旅游环境秩序的各类突发问题,有效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面提升区内旅游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任务
在某城区突发公共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体防控的要求,由区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区内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培训工作,并将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报区应急办;各一、二星级饭店负责落实本单位具体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小结报区旅游局。
三、工作步骤
“防灾减灾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5月3日)
制定印发《某城区旅游局“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培训工作。
(二)全面启动阶段(5月4日—5月13日)
各一、二星级旅游饭店根据各自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区旅游局将组织对区内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组织和督察,并根据各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防灾减灾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推广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危险自救的经验,曝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例,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保持信息畅通,切实做好工作信息上报工作。各一、二星级饭店要认真总结,于5月12日前上报活动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5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x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全办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日及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市教[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二、活动时间
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实效,特成立街道办教育系统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总支,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中心学校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园)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校园广播等途径,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观看影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家长会
等形式,深入开展灾害科普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以及逃生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能力。
(二)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各校(园)要认真组织师生全面开展一次重点针对防震、防火、防暴反恐、防踩踏、防地质灾害等的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时要制定好科学可行的演练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指挥有序、疏散快速。通过演练,让师生熟悉各类灾害预警信号、应急避险技能和逃生疏散路径,确保在突发来临时,学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深入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校(园)要结合目前的汛期安全检查,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实验室、围墙、体育活动场所、在建工程等校舍及基础设施和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特别注意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门设置是否合理、校舍及围墙等是否有倒塌危险、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建立好台账,落实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学校无法处理的隐患,要书面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校(园)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日”和宣传教育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合,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校(园)要拓展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宣传实效,确保广大师生参与,全员得到提高。
(三)认真总结归档,及时报送资料。各校(园)要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和宣传周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将方案、总结、及其他过程资料收集归档。请于20xx年5月18日前将活动简报(或新闻稿、或总结)及(精选1~2张,加注说明)上传到中心学校邮箱。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
1.各种气象灾害的符号
海啸警报级别分为 Ⅰ、Ⅱ、Ⅲ、Ⅳ 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和蓝色,分别代表海啸灾害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
海啸Ⅰ级警报(红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3 米 (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300 公里 以上岸段严重 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海啸 Ⅰ 级警报。
海啸Ⅱ级警报(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2 — 3 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 海啸Ⅱ级警报。
海啸Ⅲ级警报(**)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1 — 2 米 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 海啸Ⅲ级警报。
海啸Ⅳ级警报(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 1 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轻微损失时,发布 海啸 Ⅳ 级警报。
2.有几种气象预警信号图标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表示,14象灾害预警信号具体涉及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6月12日起正式施行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共计18条,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发布主体、传播设施的建设等做出了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对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we、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气象部门将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特征和强度,确定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级别。 中国气象局要求各级气象部门,积极争取各级人民 *** 支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设施建设,特别是关注边偏远山区、社会弱势群体,如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农村的预警信号传播设施建设,努力使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尽可能覆盖可能受影响的群体。
同时,加强与广电、电信、城建等部门的合作,利用电视台和电台插播、手机短信、城区显著位置的电子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信息,保证预警信号通信传递正确、渠道畅通、播发及时。 为防止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气象局2004年公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
此举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公众预警标准和信号,避免了信号和标准的不一致可能给公众的防灾减灾带来麻烦和误导。当时发布的预警信号涉及的突发气象灾害有11种,即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沙尘暴、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和道路结冰。
3.各种气象灾害的符号
海啸警报级别分为 Ⅰ、Ⅱ、Ⅲ、Ⅳ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和蓝色,分别代表海啸灾害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
海啸Ⅰ级警报(红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3 米 (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300 公里 以上岸段严重 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海啸 Ⅰ 级警报。 海啸Ⅱ级警报(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2 — 3 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 海啸Ⅱ级警报。
海啸Ⅲ级警报(**)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1 — 2 米 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 海啸Ⅲ级警报。 海啸Ⅳ级警报(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 1 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轻微损失时,发布 海啸 Ⅳ 级警报。
记得纳啊。
4.气象的图标怎么表示
中国气象局:由"蓝、黄、橙、红"4种颜色以及图形、中英文字组成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当台风、暴雨、大雾这些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袭来时,用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将及时出现在上海的媒体上。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将为城市构筑一张应对灾害天气的预警网络,让市民面对“不测风云”也能从容自如。
上海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地区。据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虞兆国介绍,近年来,上海一直高度重视对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包括做出相应的预警措施,但是,目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尚未形成统一的预警信号体系和相应的发布程序。
上海的《试行规定》,就是为改变这种状况而制订的。 预警图表简明易懂,电台电视台15分钟内播发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是由气象台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向社会公众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符号。
上海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和大雾五类。其中,台风和暴雨两类各分,分别用**、红色、黑色三种图标表示;高温、低温和大雾三类则分两级,分别用红色、黑色图标表示。
这些图标和等级标准的制定简明、醒目,方便市民理解,也与以往上海地区通行的等级和标准相衔接。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收到气象台发布或者更新的预警信号信息后15分钟内,会播发该信息。
市民也可从手机、寻呼机上收到相关信息。
5.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符号:暴雨
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预防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出现大雨。 防御指南: 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取防御措施; 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区域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二)暴雨**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24小时降雨量将达7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75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出现大到暴雨。 防御指南: 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取防御措施; 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12小时降雨量将达75毫米以上或者24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出现大到暴雨。 防御指南: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4.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其它同暴雨**预警信号。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12小时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24小时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出现大到暴雨。 防御指南: 1.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6.气象知识,什么是台风,暴雨,雷电
据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司长、国家气象中心主任章国材介
绍,今后,通过电视和彩信手机,各地居民会看见蓝色、**、橙色和红色的灾害性天气图标符号,那是气象部门在提醒您注意预防天气灾害,其程度依次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这些信号,居民就应取相应的措施.
气象部门将以“蓝、黄、橙、红”4种颜色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昨天,记者从中国气象局了解到,我国已建立“城市气象灾害警示系统”以应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所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介绍,9月起发布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警示色、图形、中英文字组成.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设立气象灾害等级色只是我国“城市气象灾害警示系统”其中的内容之一.据介绍,中国气象局在统一全国灾害性天气警示色后,还倡导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和繁华地区设立警示系统,这其中包括气象警示塔、警示气球等让人们了解灾害等级,同时,在灾害天气预报发出后,还将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声讯台等多种形式,以最短的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最多的人群.
全国城市气象灾害警示色发布后,北京市也将遵循执行.昨天,记者在访市气象台台长郭虎时,他介绍,“蓝、黄、橙、红”4种颜色标志各种灾害天气的警示色在北京也将使用.但因为各地的气象灾害和其强度不同,北京气象部门将根据自身情况使用这些预警信号.据郭虎台长介绍,目前,北京已经建立了“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此次警示色的使用更能将灾害性天气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市民.
7.台风气象图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由什么向公众进行科学知识普及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1
为认真做好“5.12”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周各项工作,提高我园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园、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认识地震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三、时间安排
20xx年5月9日至12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防灾减灾日”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长:庄丹容
副组长:张小兰
成员:何丽玲、颜明妍、李玲玲、苏小燕
(二)形式多样的活动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防灾减灾专题国旗下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大型玩具等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责任,立即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各班老师和保育员与学生一起防灾减灾动画片《蟾童》,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并附上照片。
4、出一期有关防震减灾的主题板报。
5、利用电子屏进行防震减灾教育周宣传。
6、利用校讯通进行防震减灾教育周宣传。
7、举行防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警惕性,增强全园师生面对灾难的应对能力。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2根据某市教育局苏教保〔20xx〕3号文件《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活动主题:
远离灾害,一起行动
活动时间:
5月7日-13日
活动内容:
1、组织流动宣传挂图的学习。
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减灾委编制出版的《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挂图》(30幅)制作成展板进行流动宣传,届时我校将组织师生在校内进行观看学习。
2、学习《应急避灾手册》(以自然灾害、事故灾害为主要内容),积极发动学生向家庭成员进行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3、开展“四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时间:5月11日 主讲人:沈亚萍老师 随后进行集体签名活动)
5月11日下午第七节课时间,组织全校师生收看安全教育VCD:自然灾害自护自救,负责老师:各班班主任)
(2)出好一期主题宣传橱窗(负责人:许瑾老师)
(3)出好一期班级黑板报(主题:防灾自救 5月18日检查)
(4)组织收看专题讲座(主题:远离灾害,一起行动 时间:5月12日下午1:20开始, 负责老师:各班班主任)
4、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5月12日14:28,全市将鸣放警报3分钟,纪念5.12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在鸣放警报时间,我校开展师生紧急疏散演练。负责老师:各班正、副班主任。
希各班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以上各项活动!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3一、活动目标:
1.通过演习,训练教师和幼儿在地震的状况下根据幼儿园的环境有序地通过安全疏散通道。
2.教育幼儿遇到地震时能听从老师和成人的指挥,做出基本的'自救行为。
3.培养幼儿防震减灾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活动准备:
1.录像和
2.了解地震中自救的基本常识。
三、活动过程:
(一)感受地震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1.讲述地震来临时的情况。
看录像,提问:小朋友看了什么?(幼儿回答如:幼儿说说自己的见识和感受)
再看一遍录像,知道遇到地震时不要慌,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有序地撤离可以避免危害的发生。
那地震来了我们要怎么办?(幼儿讨论)
2.看录像(ppt)
人们安全撤离的(录像)
(二)教幼儿安全有效的撤离
1.学习正确的撤离动作.
提问:我们撤离的时候如何在运动的过程中保护自己?幼儿讨论寻找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双手抱头、上身向前弯曲,快速撤离)
2.出示班级撤离图(后门到操场空旷的地方)
观察并找出班级在紧急情况下撤离的路径和位置。引导
幼儿讨论:为什么撤离时要走图中标注的路径?使幼儿了解图中标注的撤离路径是离户外安全地带最近的一条通道。
3.启发幼儿讲述撤离方法和注意事项。如按顺序,不拥挤;听老师的指挥等。
4.组织幼儿
5.让幼儿了解防震减灾的一些基本常识。()
(1)大地震的危险振动期大约只有一分钟。强裂地震发生时,在家中的人可暂躲较坚实的家具如床、桌旁边(注意不是下面)、或躲在跨度小、刚度强的小房间暂避,如厨房、卫生间等处。主震后应迅速撤离到户外,撤离时要注意保护头部,可用枕头等软物将头部护住。要注意关闭煤气,切断电源。住在高层建筑里的人不能使用电梯,也不要跑到阳台上,尤其是不能跳楼。
(2)正在上课的学生和幼儿园的小朋友应躲在课桌和小床旁边(注意不是下面)。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要乱跑。在影剧院或其它公共场所的人们应因地制宜躲避到舞台下、乐池、桌子、柜台两侧,保护好头部,切不可一齐拥向出口。
(3)车上的乘客要抓住座椅或车上的牢固部件,不要急于下车。正在运行的车辆应减速停车,设法停在开阔处。
(4)如果正在过桥,则要紧紧抓住桥栏杆,主震后立即向靠近的岸边转移。
(5)在街道上行走的人员不要在狭窄的巷道停留,不要躲进电线、变压器、烟囱及高大建筑物附近。
(6)人还应该远离石化、化学、煤气等易燃有毒的工厂或设施,如遇到引起火灾或有毒气污染时,应迅速向上风方向撤离。
气象防灾减灾实践活动方案4主题名称:
5.12防灾减灾日
组织单位:
昆山市新镇中心幼儿园
活动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活动时间:
20xx.5.11~5.17
活动目标:
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依托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普及师幼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法律意识,提升全本师幼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具体措施:
班级:
1.开展1个集体防灾教学活动(可结合安全平台内容进行)
2.按照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课程,完成相关规定课程教学任务。
3.班级网页上发布关于防火防震防洪的知识内容。
4.向家长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年级组:
各年级组根据情况开展一次“防火防震防灾”的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形式自己根据年级组情况定。
教师:
1.学习防火防震防洪知识及中心应急预案,知道一些避灾自救技能和处置方法。(备课组进行)
2.备课组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园部:
1.网站发布“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2.电子屏发布防火防震防洪标语。
3.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上交资料:
1.集体防灾减灾教学活动备课。
2.班级网页上发布关于防火防震防洪的知识内容(截图)。
3.向家长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截图)
4.年级组开展的“防火防震防灾”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5.相关照片若干。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和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一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二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 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本地人民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第十八条 大风(沙尘暴)、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护林和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建(构)筑物防风避险的监督检查。
台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雪、冰冻发生情况,加强电力、通信线路的巡查,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地降雪情况,做好危旧房屋加固、粮草储备、牲畜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高温来临前做好供电、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准备工作,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 大雾、霾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设施建设,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院气象主管机构和院电力或者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取综合措施,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整合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并将人口密集区、农业主产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渔场作为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区域。
第三十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太阳风暴、地球空间暴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人民通报。
发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院决定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的规定及时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
对当地人民、有关部门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三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启用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按照规定职责核查灾情、发布灾情信息。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应当优先运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及时抢修被毁的道路交通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电力、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进行紧急转移。
第三十九条 气象、水利、国土、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制定恢复重建,并向上一级人民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资质证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五)未及时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二)不服从所在地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防御,是指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领导下,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交通、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民政、卫生、广电、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及海事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方气象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增加资金的投入。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第二章 防御规划与组织实施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发展和改革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目标和任务;
(三)气象灾害防御设防标准、关键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
(五)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应急组织指挥与应急联动体系,相关部门职责,监测和预警机制,应急启动、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第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本级人民备案。
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的具体情况,启动或者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和程序,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专业气象监测网络和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渔业生产安全和海洋开发、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
有关部门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地段,设立警示牌。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林、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与卫生、环保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健全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环境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有关部门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报送本级人民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组织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由气象主管机构确定并公布,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确定并公布。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在组织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时,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紧急措施,动员社会力量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取和解除前款所列紧急措施时,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