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台风的五个预警级别_深圳台风预警信号等级
1.台风预警颜色等级划分白色
2.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2006修订)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蓝色预警信号、**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四个等级。
1、蓝色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橙色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红色预警信号
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的结构简述如下:
1、台风眼区
台风眼区非常奇特,那里风力很小,天气晴朗,平均直径为40千米,身临其中的海员风趣地称台风眼为台风的“世外桃源”。
2、云墙区
台风眼周围宽几十千米、高十几千米的云墙区,也称眼壁。这里云墙高耸,狂风呼啸,大雨如注,海水翻腾,天气最恶劣。
3、螺旋雨带区
云墙外是螺旋雨带,这里有几条雨(云)带呈螺旋状向眼壁四周辐合,雨带宽几十千米到几百千米,长几千千米,雨带所经之处会降阵雨,出现大风天气。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台风
台风预警颜色等级划分白色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橙色、红色四种颜色来表示。
1、蓝色:表示台风可能会影响到本地区,但风力较弱,不会对人和物造成明显的危害。
2、**:表示台风增强,风力逐渐加大,可能对本地区的人员和物质造成较大威胁。
3、橙色:表示台风的风力已经非常强大,可能对本地区造成严重破坏和危险。人们应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4、红色:表示台风已经非常严重,风力极强,极有可能给本地区造成重大灾害和危险。人们应该立即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并且对可能的疏散指示要保持警觉。
红色预警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11级并将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台风内各种气象要素和天气现象的水平分布可以分为外层区(包括外云带和内云带)、云墙区和台风眼区三个区域;铅直方向可以分为低空流入层(大约在1公里以下)、高空流出层(大致在10公里以上)和中间上升气流层(1公里到10公里附近)三个层次(图1台风结构示意图)。
在台风的低层,有数支同台风区等压线的螺旋状气流卷入台风区,辐合上升,促使对流云系发展,形成台风外层区的外云带和内云带;相应云系有数条螺旋状雨带。
卷入气流越向台风内部旋进,切向风速也越来越大,在离台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气流不再旋进,于是大量的潮湿空气被迫强烈上升,形成环绕中心的高耸云墙,组成云墙的积雨可高达19公里,这就是云墙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2006修订)
台风等级白色是2-3级。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其中最严重的是红色。台风白色预警是广东地区最低级台风预警信号,表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九十年代后开始用1-5级的警告信号,在2006年再度更换为台风蓝、黄、橙、红预警信号,而广东省则有白色的预警信号。
台风(英语:Typhoon),属于热带气旋的一种。热带气旋是发生在热带或亚热带洋面上的低压涡旋,是一种强大而深厚的“热带天气系统”。我国把南海与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按其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风速)大小划分为6个等级,其中中心附近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统称为台风。
台风有哪些预警信号
1、蓝色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了蓝色预警信号之后,要做好预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作业;回港避风;加固搭建物等等。
2、**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了**预警信号之后,要做好预防台风的应急准备工作;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作业;加固港口设施;加固或拆除搭建物、不要随意外出等等。
3、橙色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是,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了橙色预警信号之后,要做好预防台风的抢险应急工作;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和停工;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加固或拆除搭建物、不要随意外出、转移危房人员等等。
4、红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是,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第一条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及本市管辖的海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等十一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标识。第四条 预警信号由深圳市气象台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预警信号或同类信息。第五条 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播发。任何单位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确保通过其公用通信网络传递的预警信号传递畅通。第六条 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预警信号发布的管理工作,制定预警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市、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防御预案,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第七条 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防御措施:
注意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三)台风**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进入防风状态,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3.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2.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建议全市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有关部门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第八条 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
防御措施: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工作人员;
2.有关部门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内涝、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低洼、易受水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
2.建议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第九条 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预警信号
图标:(略)(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5℃以上。
防御措施:
避免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7℃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12-15时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优先保障生活用电,临时避暑场所开放。